风之刃
发表于 2011-6-1 17:12:31
无语一款打黑的好轮子哟 看来淘宝的存在是有理由的
有梦、有路
发表于 2011-6-1 22:55:50
建议告他吧,这种人该用法律制裁的,要不你们就成了帮凶了,下次他还会骗别人的。对于磷光这种人我无语了,扁死他MD个B!
沙漠胡杨
发表于 2011-6-2 00:45:21
36_2_24
路亚兄弟连--骨头
发表于 2011-6-2 11:22:54
什么世道 !!!!!!
赵士成
发表于 2011-6-2 18:46:14
这种人我无语了
花罗汉
发表于 2011-6-2 21:34:46
此黑必除
洪雅路亚哥
发表于 2011-6-2 21:53:03
无耻
boy4
发表于 2011-6-3 01:32:45
本帖最后由 boy4 于 2011-6-3 01:40 编辑
无意中看到,然后看完所有的跟帖。觉得论坛还是应该有道义,帮楼主找到这个叫磷光的前任版主。
首先他是前任,但也算任过,论坛对于版主的行为还是有些责任,不然要版主干嘛?只是个免费打工的吗?
其次论坛里也有人表示和这个前版主认识,那就因该帮忙澄清真相。让大家对论坛更信任。
最后楼主其实可以报警的毕竟轮子的金额价值还是有些的,不是全为你也是为了还大家一个公道!
渔者归来
发表于 2011-6-3 11:06:14
“人肉”收索。。。
扬鞭戏水
发表于 2011-6-3 11:12:15
无意中看到,然后看完所有的跟帖。觉得论坛还是应该有道义,帮楼主找到这个叫磷光的前任版主。
首先他是前任,但也算任过,论坛对于版主的行为还是有些责任,不然要版主干嘛?只是个免费打工的吗?
其次论坛里 ...
boy4 发表于 2011-6-3 01:32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是否曾为版主并不重要,其关键这小伙子在人生之路的起步没有履顺,听说只有二十出头,只是为一些杆子轮子的一些小事,说明他爱路亚高于他的自尊和人格,希望他不要其他方面越轨法律。论坛版主也好普通会员也好,也是一个小团体小社会,什么阶层的人都可以喜欢钓鱼喜欢路亚,出现这么个人也并不奇怪,只是大家都要相互真诚共同维护才是。这些事情的发生,根据事情的经过,这个鳞光多少还是利用了版主这个身份取得了上当人对他的信任,希望以后论坛还是要对版主级的官员做一些审察,要不然这种事情还会发生,版主之身份就会成为某些小人之徒谋利的平台。
另外,我记得这个鳞光也曾看上我的一轮子,由于轮子是别人送的不好转卖,没有与他成交。但他曾对我说他的母亲是个教授,教授之子我想不会为点杆子轮子的于自已的声誉而不顾吧!是不是这个人出了什么意外?做生意亏了还是失恋了?工作不顺利还是被别人骗了?我想还是有必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先别骗子骗子的也不好听,这关糸一个人一生的声誉,出于对双方负责,还是通过朋友或者通信地址先找到这个人,把事情弄清楚,再给下结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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