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亚发烧友——路亚运动风向标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大河奔流

多么2的事儿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30 2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一切都是行业竞争恶化的结果。只是有些人说出来的话实在是有点过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心里藏不住话的小小钓鱼人,两个论坛都看帖发帖,如今仅是多余用手敲了一些自己心里想的话而已,无意卷进你们行业之间的破 ...
南宁人一个 发表于 2010-6-30 19:41



        我不知道47楼这个自称为“小小钓鱼人”的是不是图示中的“一个南宁人”,或是“南宁人一个”,看IP地址是对上号了:注册 IP: 222.216.145.115 - -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 电信,如果是的话,我想两个论坛混的这里也很多,当然也包括我。我遵从发烧友“不主动攻击其它论坛,不纵容旗下会员攻击其它论坛”的宗旨,也奉劝此人一句:不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两面三刀 片段_2.jpg
      所以由始至终即使我是那边的高级会员,就此事从未发表过任何意见。就此事而言我全程目睹:湖南天路板块成立发表了一篇名为“见证奇迹的发生”的交流贴,(贴主也知道有些地方有点人~,能容得下MG、也能容得下OSP等天价洋品牌,但以C开头的国人自主品牌是不能提及的,那边隐晦的称呼这个为:“神饵”!发烧友则被称为“神坛”或“烧坛”),于是贴主也刻意低调钓获所用路亚,帖子图片中均避免C路亚的影子,文字中也强调:所有的饵都中了鱼,跟饵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再完美的饵还是要人来操作才能中鱼~,这句是原话引述,不想还是有好事者翻来作者这边的钓获帖子矛头直指是“神饵”,并深谋远虑的重新开贴热论,且不停自己顶贴,大有不出结果誓不罢休之意念,于是乎作者等人被扣上了为“神坛"做广告,而且和“神坛”中人来往密切,实为无间道路亚版等等等!之前大河在这里发了一个针对放流态度的帖子立马被大篇幅“适时”的引用并对号入座!!霎那间~,攻击、谩骂、诋毁、粗口、王八~等等等随之而来,我想说句,如果某些“荣誉会员”觉得版主删除了自己版块一些认为不适合的帖子是给你“穿小鞋",那么你给版主扣上的这顶“神坛帽子”实在太大了,文革里这是要死人的!剩下的事情没有悬念了,短短两天里,整个天路俱乐部版块宣告消失,完成了其短短不到一周的历史使命,或许这已创下互联网之先河。
      当然,这一切就是:和谐、共处、不一言堂、不铜臭~!我在那边商家消费也有万来块吧,我只想问一句:那边商家不赚钱?论坛免费为商家服务?赚的都是谁的钱??怎么这里卖个自己国人设计生产的产品就“神饵”了?甚至是“山寨”了?怎么就遭遇这么多的质疑攻击谩骂和“小手段”!!那边维护是谁的利益?大部分商家的利益还是你的利益?怎么就如此忌惮“神饵”或者“神坛”,一触及宁可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不要人云亦云,一众商家维护一众人的利益,所以他们就不“一言堂”,而发烧友只做自己的产品,所以就是“一言堂”知道了吧!!!?这是个孤独的战士--大河!!
      那么,说到这里大家都懂了吧,这就是作为世界工场的我们为什么鲜有自己的品牌,因为率先锅里就把你煮熟了,斗服帖了!![/
siz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22: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输了钱,买不起洗马路的轮子了,(应该是技术生疏,晚上一般都忙着夜钓去了,技术大不如从前了,连牌友都叫我不要打了去钓鱼),于是整了件马甲看了看-马甲不要钱的呵  原来如此。首先是庆幸自己不是长沙的人、也 ...
胡志刚 发表于 2010-6-30 19:44


志刚老哥还是有血性的。之前有朋友跟我说过,本着分享交流的心态发过去的报告,只要是发烧友产品钓获的帖子,一律都是特写照片删除,产品名被修改,底下再几个人狂鄙视。我听了以后也是跟彪哥一样微微一笑就得了,因为现实生活里这种看不得别人好的大有人在。


这次的事情挺幽默,我写了个关于咱们论坛装B犯的帖子,天路的朋友们有回复,但是这个帖子和回复的内容被人抢着对号入座了。对号入座之后随即展开了对天路的扑咬。从整人的智慧上来说,逻辑和手法看似天衣无缝,实际没一个理由见得了光,更像是一场恼羞成怒欲盖弥彰的闹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2: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多么2的事儿啊!一群商家为了维护一群人的利益,共同编织同一个谎言,于是“神饵”“神坛”“神人”出现了,那个XX炸弹不也是“神坛”的注册会员吗?如今跑到喝血、铜臭、民煮论坛人五人六了,难道没有墙头草的嫌疑吗?或者乌龟找王八比较适合做你去哪儿的理由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2: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XX炸弹的注册报到贴http://www.lurefans.com/bbs/view ... E%CB%AE%D5%A8%B5%AF
别告诉我,此丫不是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3: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叼,居然真的把我这种小角色推上风口浪尖,多说几句心里话而已,现在可能已经弄得业内闻名了。幸亏我只是个非常业余的孤独路亚人,没有任何相关团体背景,不然我还真的被你们这群人弄得十分难堪了。我想声明几点:
1.从个人喜好来讲,我喜欢那里胜过这里,我觉得这里商业味太浓。真要我选择挺谁,我选择前者。但,我喜欢和人分享乐趣,于是我两个论坛都经常上,都发过不少钓获帖。
2.我不是商人,不是靠钓鱼吃饭的。我不崇拜品牌,也没有任何倾向。我至今自己用的饵都是5~10元的杂牌饵。我在两个论坛上说的一些话,仅代表我个人心声。因为我实在不太喜欢把一件事物弄得过于商业化。不喜欢的就喜欢批评一下,这是我的性格使然,没有利益因素。
2.现在你们两个论坛之间的斗争,我无奈的被卷了进去。现在我决定收声。不管哪个论坛都不要再拿我说事。那里也好,这里也好,都一样。我相信那里的人也一定能看到这些话。所以这些话我在那里不再重复。
3.我从现在开始,不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任何除钓鱼内容的言论。你们双方大人有大量,不要拿我当工具了。
谢谢各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叼,居然真的把我这种小角色推上风口浪尖,多说几句心里话而已,现在可能已经弄得业内闻名了。幸亏我只是个非常业余的孤独路亚人,没有任何相关团体背景,不然我还真的被你们这群人弄得十分难堪了。我想声明几点: ...
南宁人一个 发表于 2010-6-30 23:03

别走,我知道你舍不得离开,从一个南宁人到南宁人一个,你丫的本事超过了变形金刚,没准儿过两天又出现个“南宁一个人”等龟壳。另外糟蹋我们湖南人就这么一拍屁股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3: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走,我知道你舍不得离开,从一个南宁人到南宁人一个,你丫的本事超过了变形金刚,没准儿过两天又出现个“南宁一个人”等龟壳。另外糟蹋我们湖南人就这么一拍屁股走了?
闲云野鹤 发表于 2010-6-30 23:11
夜钓小许,回来看野鹤的贴,有个性!!!!不过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上升到洪秀全和曾国藩的地步,要有老毛的胸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30 23: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lenhehehe 于 2010-6-30 23:56 编辑
我叼,居然真的把我这种小角色推上风口浪尖,多说几句心里话而已,现在可能已经弄得业内闻名了。幸亏我只是个非常业余的孤独路亚人,没有任何相关团体背景,不然我还真的被你们这群人弄得十分难堪了。我想声明几点: ...
南宁人一个 发表于 2010-6-30 23:03

     我想如果图片那个真是你,那么就不是谁把你推上风口浪尖了,请自重!!!或许这就是大河所指的“装x犯”吧(请原谅我实在不想说粗口!!!)
   你这是说心里话是吧:某论坛确实是有一些来自湖南的人混得很火热,不知道乐园被处理的这两位是不是他们其中之一?那论坛太恶心了,最近已经无耻到极限了。 我本低调,坦白说就是给你这句给激出来的,这些天一直保持纳闷,实在无法忍受还要继续装X的,我叼(这句我说得比你标准,正宗广东人!!!)我实在没大河般有涵养,既然你如此直率就请别超然度外了,我们就来讨论一下:1、某论坛和一些来自湖南的混得很火热是什么意思?又有何不可???你可以一个帽子盖上别人头上,也不容许别人去分析你的心态或许还是应该装作看不见???2、那论坛怎么恶心了???3、最近又怎么无耻到极限了???你要说商业气氛浓和淡是吧??那边四十户商家那边不浓是吧?这边发烧友做自己的产品就浓是吧?就一言堂了是吧??我上面说过了,一众商家维护一众人利益,所以则“畅所欲言”,这无所厚非!但也请别就“一言堂”发烧友了拜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 00: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也没懂,到底什么意思啊。上次的帖也没看懂,我上的论坛太少了。着急,偷偷发个链接给我,让我也明白一点,嘿嘿,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7-1 01: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了一遍,总算是看明白了。真累!什么好不好,什么对不对,玩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路亚发烧友论坛 ( 粤ICP备12093160号-2 )

GMT+8, 2024-11-22 09:18 , Processed in 0.06380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