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少爷 发表于 2010-7-4 02:52:28

多么250的事儿啊

本帖最后由 检少爷 于 2010-7-4 03:01 编辑

今天,一朋友告诉我关于“乐园的天路”事件又有管理员新的回复和解释,正好闲来无事,逐到“路亚乐园”去串个门,正好看到了“一顿乱抽”争锋相对的回复,觉得写得很好,很客观。可时隔不久,想再次去翻看韵味时,却发现“一顿乱抽”的IP被“乐园”禁止了!!!记得“乐园”中某些人曾抨击过我们“神坛”搞一言谈,对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的会员就以永禁IP处理!!!乐园的某些人这不是在打自己嘴巴吗???真是贼喊捉贼啊,简直龌龊到了极点。

    我本想将“关于天路版块版主处理决定”以及其中一些关于“一顿乱抽”的回帖复制下来发到此文中,没想到“乐园”的管理员居然将““关于对天路版块版主处理结果公告”一文不知道是关闭还是删除了,再也找不到了,真是做贼心虚啊。

    “Lee”管理员回复“一顿乱抽”的话:“乱抽,我认真看了你所有的顶贴,认为你是惟恐论坛不乱。。。。。。关闭版块是因为没有版主才如此决定。不知你与天路有何关系,你如能推荐出一位版主,我们可以再将天路版块重开。。。。。。”
    以上是根据我自己的回忆写出来的,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幸亏我当时复制了“一顿乱抽”回复的原文,请看————“lee”管理员先生:你称我乱抽也好瞎咧也罢,都无所谓。观你留言,更加证明我当初对你能力的认为和判断确实没错!乐园乱与不乱取决与管理层的睿智与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公平公正之心!并不是某一个或几个人的留言而能左右的。此事件是由于“飞一钩”无端指责小任为墙头草一言而引发,继而又因“深水炸弹”超常的想象力以及用放大镜在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使事件进一步升级。你作为管理者,不问青红皂白,以讹传讹。并以此借题发挥------“某论坛的某人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对乐园进行漫骂的时候,大声叫好并站在乐园对立面的人,怎么能出现在乐园版主的行列里呢?是我没有发现,我的过错!与我良莠不分就同意开版有很大关系”。如此草率(也许你是故意的)的结论和处理结果实实令人大开眼界,哈哈......当你觉得难以自圆其说你就以版块没有版主为由而关闭来给大家一个说法。如今还兴搞株连九族这套把戏啊?仅仅因为“游子”是“小任”极力推荐的,你在处理小任的同时,就连他一块给涮了!?而如今你又莫名奇妙的来猜想我究竟是否“天路”成员,让我推荐版主。谢谢你了,“管理员”大人。我是否其中一员并不重要,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湖南天路路亚俱乐部”任何一位会员都不屑在你这儿来谋这一“高就”。而我,对你的这些理屈词穷的解释只给予你两个字——幼稚!!!另外再告诉你,只要是我看不惯的,我依然会报不平,会直言不讳。当然,你有权可以永远禁了我的IP,晚安!

法老 发表于 2010-7-4 03:30:01

沙发 ~~检哥

法老 发表于 2010-7-4 03:32:31

玩自己的路亚,让别人去说,开心就好,有些人可能是觉得自己多玩了几天路亚就是大师,在论坛上对“天路”JJYY就能提高自己的身价,不必理会那些人,充其量也就是个蠢货。

检少爷 发表于 2010-7-4 03:50:16

本帖最后由 检少爷 于 2010-7-4 04:10 编辑

[size=5]我认真查看了路亚乐园上“一顿乱抽”兄弟关于天路事件的所有回复,原文客观公正,点滴到位。我们天路俱乐部为有一位这样侠义,正直的兄弟感到骄傲和自豪。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天路的兄弟们看到许多,学到了许多,成熟了许多,本来大部分兄弟不太上网,更没精力发帖,大家只会开心交友,快乐钓鱼。
       我作为湖南天路俱乐部的创建人之一,再次说一声,我们天路人从来不稀罕在乐园上版块。

左鲆右鲽 发表于 2010-7-4 04:49:18

那个论坛有位大师,开个掏包店卖点山寨货,网上搜点文章拿来冒充自己写的,白天在50元一天的收费塘里钓几条鱼,晚上趁人不注意再偷几条的大师。从这点上看,确实很有包容力。

雷翔 发表于 2010-7-4 06:57:41

路过…顺便把楼主的贴顶起来!

haliluwa 发表于 2010-7-4 09:19:16

大师?不知道是哪位
我是见识了其中一位商家的恶劣态度了,看他那旺旺ID头像就起鸡皮疙瘩

游子 发表于 2010-7-4 09:27:14


你作为管理者,不问青红皂白,以讹传讹。并以此借题发挥------“某论坛的某人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对乐园进行漫骂的时候,大声叫好并站在乐园对立面的人,怎么能出现在乐园版主的行列里呢?是我没有发现,我的过错!与我良莠不分就同意开版有很大关系”。如此草率(也许你是故意的)的结论和处理结果实实令人大开眼界.

好........顶检少爷

游子 发表于 2010-7-4 09:37:14

刚出去溜了一下.............

确实,那篇帖怎么不见了?

大头针猎鲨鱼 发表于 2010-7-4 10:13:01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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