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le
发表于 2010-6-15 16:12:53
唉唉啊这是怎么了 几天不来又出什么事了啊?
法老
发表于 2010-6-15 18:56:51
大河好文笔 呵呵~~~
窗外的风景
发表于 2010-6-16 15:15:38
:36_2_5F25人才了
yangzemeng
发表于 2010-6-16 21:24:51
喜欢路亚,就是没机会破处,哎,累呀。写的太好了
野源趣钓
发表于 2010-6-16 22:08:03
我文化低.好难看懂.也分不清那个是B犯,那个是B侠.B侠和B犯我都不明什么意思呀.
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顶大河
日月笑谈
发表于 2010-6-16 23:05:56
言辞犀利,语言深涩!
呵呵,大河看来是入错行了,你应该是一位诗人或哲学家!
波之恋
发表于 2010-6-17 08:54:02
的确是很快意啊。
不过,“相逢一笑泯恩仇”,还是和蟹了吧......
淡定
发表于 2010-6-17 09:50:21
说得太好了,正因为有这么一些装B的人,所以我从来不敢发一张鱼获的PP,
大多数时候我的鱼获会超过4条,甚至有3个小时路上24条翘嘴,我想:这敢
发PP吗?没准会被唾沫淹死。我觉得放不放流都是个人的事。(当然小鱼放流
我也非常支持)
去去
发表于 2010-6-17 12:57:26
适当放流是必须的!!!!!放流的问题我看还是××的政策问题,试想一下,要是国内和国外一样的对钓鱼管理力度,就不存在放流与不放的问题了
黑尾狐
发表于 2010-6-17 13:48:04
原来大河混天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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