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3 13:31:08
那我把你的名字写在纸上就好,只是得在厕所呆着`~
月下独酌 发表于 2010-4-3 00:03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可笑,非常的可笑,笑倒一大片人呐,您这智商,小时候上学名字就写在书本上,作业本的纸上,长大之后找工作添简历也要把名字签在纸上,后来自己做生意,签合同也要把名字签在纸上,所有的人都这样,难道您把名字签在卫生纸,简称擦屁股纸上?原来您境界已经到这个层次了,令所有人汗颜!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3 13:32:31
赞同庆哥的说法,河蟹,到此为止吧,楼主都发帖认错了,大鱼甩尾兄弟得饶人处且饶人,算了
尼古丁78 发表于 2010-4-3 07:33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和楼主没啥关系了,只有版主还没做出正确的行动,还有就是有些自以为是的人不放过我罢了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3 13:35:39
钓的 到 我是不会放滴,怀孕的偶尔会放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有次和一个国内外知名的路亚推广者 也是生产商一起 吃饭
请教了 放流的问题
他说 那是所有路亚厂家的做法 这样 是为了路亚的环境好,多人路 ...
自由飞翔 发表于 2010-4-3 07:15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还要在说多少遍才好,我是说图片违规了,这样的屠戮场面不应该被某些无知的版主凭为精华而已
自由飞翔
发表于 2010-4-3 21:11:03
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还要在说多少遍才好,我是说图片违规了,这样的屠戮场面不应该被某些无知的版主凭为精华而已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3 13:35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违规?这个规就是错滴
乐乐舅舅
发表于 2010-4-3 21:25:02
顶起
段营利
发表于 2010-4-3 23:27:56
好~~老哥~~支持你~~男人就该这样~~顶起~~
小溪潺潺
发表于 2010-4-4 22:12:31
楼主表态善莫大焉!版主可否效仿?
老邪-186
发表于 2010-4-4 22:31:38
有些无聊。继续深潜、、、、、、、
检少爷
发表于 2010-4-5 02:49:29
钓鱼本是开心事,没想到也有这么多阶级斗争?佛语云:世间万物,适当取舍,舍与得,放与留,妨事亦因果。希望大家多放流,才会有更多惊奇和成就。
runorun
发表于 2010-4-5 08:04:42
顶楼主。台钓法,2目太少了,顶到横漂,爱拿就拿,爱放就放,根据心情。只是不符合这里规矩而已。我卑鄙点,偷着拿点而已,关谁P事了。做好自己的让别人说去吧。
至于有人PK你的问题本人只能说是个遗憾,我长了35岁了,还没见过有人一辈子不犯错的,一笑置之开心钓鱼去,你已道歉,已经做好了该做的事,人世间除了尖酸刻薄,还有善意提醒的,心态不同而已。
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你长长教训啊,哈哈,事情永远是这样。人一辈子都在学习,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