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2 19:30:00

要大河封你做版主好吗
1733 发表于 2010-4-2 19:21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解释是推荐我做版主?这个解释可不好

发烧鱼 发表于 2010-4-2 21:23:06

这个也要争论,麻烦。放不放流完全自愿,我凡夫俗子还达不到那种高境界,但是我还是一样热爱钓鱼。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2 21:35:41

这个也要争论,麻烦。放不放流完全自愿,我凡夫俗子还达不到那种高境界,但是我还是一样热爱钓鱼。
发烧鱼 发表于 2010-4-2 21:23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回这个哥们的话,我的这篇帖子是说“翘嘴疯了”这篇文章违反了论坛的版规,版规中明确规定鱼获的照片不能超过四条鱼,可是这个帖子超出的太多了不说,竟然版主视而不见还给加入精华,其他的我也不想说了,没意思

19570501 发表于 2010-4-2 21:42:46

楼主兄弟批评得对,本人以后多加注意!坚定路亚原则和发扬路亚精神。辛苦哪位斑竹帮忙修改一下或者删除“翘嘴疯了。。。。。。”!!!
路无止尽 发表于 2010-4-2 18:00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佩服!是条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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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路亚 发表于 2010-4-2 21:48:26

疯了疯了

zht2020 发表于 2010-4-2 21:52:04

境界太高啦楼主以后钓鱼用直钩就像姜太公一样
太佩服了今天在码头有人用钩钩鱼照了几张照片想发上来
一看还有这么高的境界不敢发了   大家以后钓了鱼就别发提溜鱼的照片了
都发放生的照片

嘿咻 发表于 2010-4-2 23:06:45

楼主真是尖酸刻薄。~呵呵。

青酒 发表于 2010-4-2 23:40:58

大鱼甩尾 我支持你 你才是条汉子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2 23:43:13

楼主真是尖酸刻薄。~呵呵。
嘿咻 发表于 2010-4-2 23:06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认为我提出不对的地方是尖酸刻薄的话那你就认为去吧

大鱼甩尾 发表于 2010-4-2 23:48:40

大鱼甩尾 我支持你 你才是条汉子
qingjiu 发表于 2010-4-2 23:40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是第一个支持我的人,我不知道那些针对我的人是怎么想的,提点意见出来,竟然被人当成没事找抽型的了,痛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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