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y 发表于 2011-3-11 12:27:43

39# 南极


他现在是不承认那笔钱了。之前和他是朋友,说分手了就和他没关系了。真是笑死人了。为了帮他才借钱的,害我欠银行的钱,欠朋友的钱。

goughyang 发表于 2011-3-11 12:29:31

36_2_35意思是说论坛的一个斑竹值一万多,36_2_33我出两万,封我一个!

Jackie0318 发表于 2011-3-11 12:37:01

最近论坛很热闹

淡定 发表于 2011-3-11 12:40:02

我个人认为发帖子要债估计也是走投无路了,十分同情!!!
如果私下能解决也不可能出此下策,将心比心,如果别人欠我们的钱不还会怎么想呢???

panerai 发表于 2011-3-11 12:47:31

有了债务纠纷,很常见,也很头痛。
非常理解楼主的心情。

即使现实社会,也难辨良莠,更不要说在虚拟网络上。
单凭版主二字,就轻信大意,楼主也须检讨。
起始至今,轮换的版主还少吗?

论坛能给予大家言论 ...
南极 发表于 2011-3-11 12:22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

sendy 发表于 2011-3-11 13:00:30

39# 南极

他现在的说法是让我解决论坛的事情,不解决就不还我钱。笑死,解决可以,先还我钱。没看到钱,我不会解决。

株洲野人 发表于 2011-3-11 13:45:59

咋回事啊

qditnet 发表于 2011-3-11 21:02:08

楼主还是尽量保存一些能证明他借过你钱及数额的证据吧。超版也出面尽责了,其实论坛里可以帮你沟通,但跟先前好象就有过几千元要债的了,他要真不想还,除了公安及法院,这里所有的人最多能给你提供一下信息,其它的无能为力的,呵呵,回头还是走法律程序吧。1万是可以判几年的了。

qditnet 发表于 2011-3-11 21:04:21

本帖最后由 qditnet 于 2011-3-11 21:07 编辑

玩的事,能弄成这样,嗳。

醴陵阿帅 发表于 2011-3-11 21:44:09

哎!` 闹心!` 像我这样洒脱的人怎么没人借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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