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do
发表于 2006-12-1 14:43:02
原帖由 李洛克 于 2006-12-1 10:47 发表
用毛笔就就可以啦,难到用鹿毛就一定钓到,毛笔头上的毛就不幸?
好象毛笔头上毛是狼毫?
光头渔夫
发表于 2006-12-1 22:25:15
野生鹿在中国是一级保护动物,养殖的在中国部分地区泛滥,但按类似用途都比较难找到。
建议割邻居家的猫毛或自家的兔毛比较实际。
tvuufo
发表于 2006-12-2 09:09:31
不同意楼主的做法
海之名
发表于 2007-1-7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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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路
发表于 2007-1-7 20:12:16
真要有仁慈之心就不应该去路鱼了 应该让鱼自由的生活了不要去路它让她受伤害 应该学佛了
说了这话也许大家不爽了
一个人走路
发表于 2007-1-7 20:17:34
而RAPALAFA发明路亚也是用来路鱼获得收益
西方人一方面在杀鲸猎海豹一方面有什么路亚放生虚伪的民主 所以说在法律等规则之内还是每个人自己去做自己的境界吧
小学生
发表于 2007-1-9 06:48:25
残忍
zhyw
发表于 2007-1-9 11:40:41
大家别错解marido的意思。有人吃兔,有人吃牛,他只不过看到有人杀鹿,要个尾巴,取它的尾巴毛来DIY。
智钓
发表于 2007-6-13 0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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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jianbo
发表于 2007-6-13 08: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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