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耳鱼 发表于 2010-12-22 22:27:49

支持,强烈支持

淡定 发表于 2010-12-22 22:28:09

支持!!!小憨钓,多好的兄弟呀。

小憨钓 发表于 2010-12-22 22:29:36

首先我发那贴其实没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很可笑的一人。没想到惊扰了各位版主大人,李枫版主还特意加我QQ代表版主们道歉,搞的我很是不好意思。辛苦各位版主了,有你们这样的版主,发烧友会越办越好,真诚的感谢你们!
其次今天我看见我发的这个贴一下就飙到了本周热门话题的第一,我很是不知所措,一个被人骂的话题怎么好意思占到了热门话题上。羞愧啊!但我也看到了大家对我的关心爱护,感谢所有跟帖的弟兄们,知道大家不讨厌我,还有很多喜欢的我感到受宠若惊,谢谢你们!谢谢!以后的帖子中我还会继续和你们抢沙发的哦,别怪我手快啊呵呵!

小憨钓 发表于 2010-12-22 22:31:34

完了,在这感动了会,多打了点字落到13楼了都。

三耳鱼 发表于 2010-12-22 22:33:38

完了,在这感动了会,多打了点字落到13楼了都。
小憨钓 发表于 2010-12-22 22:31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抢你的大沙发

灵狐 发表于 2010-12-22 22:35:49

支持!对在本论坛制造不和谐气氛的捣乱分子坚决封杀!

鱼旗 发表于 2010-12-22 23:42:02

我支持版主的决定,路亚钓鱼跟穷富没关系的,记得小时侯搞的别针去玩一样开心到不得了.装备再好没有大家一起分享又有咩用?路友同志什么叫路亚:放生:放流:钓鱼不是为了把鱼吃掉:就好像打高球打入洞中又拿出来一样,我们不会把球吃掉的:看开点吧,就当我在吹水吧......................同志们阿别太认真罗.......................

超100 发表于 2010-12-23 00:03:29

严厉打击这种嚣张气焰!!顶起!!!
李枫 发表于 2010-12-22 22:07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对那种破坏论坛和谐的行为,必须采取高压的打击态势!!!

超100 发表于 2010-12-23 00:06:18

完了,在这感动了会,多打了点字落到13楼了都。
小憨钓 发表于 2010-12-22 22:31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下手要快一点呵,兄弟们都在与你抢沙发呵36_2_27

诺。。。。 发表于 2010-12-23 01:18:34

做得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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