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锐 发表于 2009-6-9 16:07:00

不错

lxy388 发表于 2009-6-9 17:24:36

战果大大地

flyingbee 发表于 2009-6-9 19:39:21

本帖最后由 flyingbee 于 2009-6-9 19:40 编辑

其实那天爆箱后的都基本放流了,日本矶钓鲷鱼的放流标准是25CM,翘嘴身形瘦长,就定为30cm
吧,广东水库的翘嘴平均没有其他地方的那么巨大。这里几个大水库都被电得很厉害,被电过的鱼就算侥幸逃生都是长不大的(靠 ...
驱车逐翘 发表于 2009-6-7 01:18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海里的鱼毕竟比淡水的多,矶钓的放流标准不适用淡水。(再说了小日本针对海钓还搞放流标准,那何况我们国内的淡水?)
其次,人家电鱼那是人家的素质差,如果再加上钓鱼人的杀戮火上浇油,以后野水的鱼还能钓多久?都知道杀人犯法,难道你明知道那个人是受害人,还要去帮凶手捅上一刀,并且冠冕堂皇“反正迟早要死的,不死也是残废,我帮他了断”?!

大河奔流 发表于 2009-6-9 21:05:38

前面几张照片看到了,确实很开心。

广东的翘嘴不比外地,有些常见的尺码并不会比蓝刀巨很多,所以有时也感叹,同样的翘嘴,为啥广东的就这么小呢。


钓后放流有个过程。从只取适用到全部的钓获放流,这中间的过程是由钓友自己把握的。


针对咱们的国情,前段时间论坛曾经有一个关于钓后放流标准的帖子。http://www.lurefans.com/bbs/thread-29459-1-2.html


在这个帖子里,我们谈到了作为一个公众媒体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说标准,初步的帖子标准是允许发布每名钓友平均四条鱼的照片。


爆箱和钓到巨物,这是钓鱼人最兴奋的两个时刻。


坦诚的说,如果只是钓鱼这一种方式,是很难对鱼造成毁灭性影响的,无奈我们的国情除了钓鱼之外,网捕、电鱼毒鱼和炸鱼各个才是真猛虎。所以爱鱼心切的钓友一见到爆箱或尸横遍野的照片,心里都会不是滋味,我们也是出于倡导的考虑,公布了帖子照片的发布标准。


楼主的帖子里说是3个人一起出钓,有一张照片超过了12条鱼,那张照片将会被编辑掉,请楼主理解。


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和楼主,和各位回帖的钓友共勉。

驱车逐翘 发表于 2009-6-10 03:41:46

本帖最后由 驱车逐翘 于 2009-6-10 04:09 编辑

我倒觉得淡水的鱼比海里的多(嘻嘻),今年春节的时候在广东阳江搞了一整天,把几个钓惯了的钓点都跑遍了,居然没有一口鱼讯!整个海都好像完全没有了生命迹象(是日东风,每个钓友都讨厌的风向)。东风也不至于此吧?前几年春节还2斤,3斤的黑鲷上个不停的啊!

   矶钓,就是全身安全和专业装备威风凛凛的骑快艇踏上荒矶去杀个血淋淋(剪鳃,放血,入箱),鱼的反应都很剧烈,而且是在大风浪中博得,矶钓的这种特点让钓者习惯了暴力,血腥,杀戮,加上每次三四百元的费用可能令钓者觉得“不容易”,钓获放流的概念就逐渐被淡忘了。(我都怀疑当年日本人在中国,在南京制造那么多的血腥场面会不会是他们祖辈的渔民气质的原因,呵呵,跑偏题了)

      淡水路亚,更具休闲随意的味道。一顶草帽,一对波鞋,一件长衫,简单的钓具,随时随地就可以挥杆一会儿。钓不钓到鱼都没所谓,反正已看到了美丽的景色,呼吸了干净的空气,运动了身体。(呵呵,让我说成好像在打高尔夫了)。如此意境,却出现滥杀幼小生灵的场面,大家感觉当然是极不协调的。是不是路亚的这些特点,培养了钓者保护环境,钓获放流的概念和习惯呢?(呵呵又跑远了)

      看到这里,大家多少会明白我们这三个矶钓者为什么会这样处理那些鱼。我是路亚新手,我是来向大家学习的,包括钓获放流。我的梦想也是米级巨翘,10斤鳜鱼。

      谢谢大河版主的理解。公众媒体平台的责任,我当然理解支持。
      by the way,这里有个水库上过十斤桂花(非路亚),有空来一试,杀手那里有我电话。139XXXX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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