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升红豆 发表于 2009-4-22 14:26:38

钓获报告帖图片发布标准

      911遇袭时,很多媒体曾经在一起讨论,选择要对外界公布哪些信息。当时可供选择发布的照片非常之多,绝大多数的媒体都选择了发布双塔浓烟滚滚的照片和事后的废墟,几乎没有媒体选择人从大楼上跳下来的照片作为杂志封面。

      固然这样的照片是最能引人本能注意的,但却违背了媒体的基本职业道德。

全世界的许多电视台都曾经收到过恐怖组织斩首人质的录像带,但只有半岛电视台播出了,不是别的电视台不想要收视率,而是媒体的道德良知,不支持不宣扬暴力。

      lurefans作为中国拟饵运动的主流媒体,三年来始终坚持一个媒体的责任与义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坚持、鼓励,环保钓鱼,可持续性发展拟饵运动。

      我们希望钓友既享受了中鱼、出线甚至是反被强奸等快感,水中之鱼又因你高抬贵手得以重返水寨,何乐而不为?哪天手痒之时又可将其钓获尽情享受一番,君子有所为,必有所不为。

      只取适用和钓后放流不是一句值得骄傲的口号,更要做到实处,为此LUREFANS.COM管理层决定公布以下帖子审核标准,敬请各位钓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一.凡是未放流的钓获展示,允许发布的未放流数量为每张照片4条鱼/人上限。除海水外,血腥搭钩类工具使用被禁止发布。电、毒、炸鱼的展示一经查实,终身IP禁访。

      二.无放流的帖子不再授予“高亮、精华、置顶”等奖励。

      三. 不符合规定的帖子单项照片将被删除,作者文字原文不动。

      以上条款约束范围为中国境内钓获报告。

      本公告自公布起,将认真听取钓友回帖意见。如无异议,将于一周后开始全面审核LUREFANS.COM已经发布的钓获报告帖,并以此标准执行至未来。




                                                                Lurefans管理层
                                                                2009年4月21日

天一生水 发表于 2009-4-22 14:38:36

支持!

断层 发表于 2009-4-22 14:40:32

作为LUREFANS的一份子,我郑重承诺,以后绝对不发不符合要求的帖.
在今后的出钓中,只要是淡水的非管理池,我一定遵循钓后放流的基本规则

拟饵51° 发表于 2009-4-22 14:46:08

必须支持,我要保持一条鱼不拿回家的记录,保持到我不钓鱼为止!
当然腐败塘的就没办法了,放流了老板揍我!

漓江渔翁 发表于 2009-4-22 14:46:43

好是好,但一个人出去钓鱼根本就没法拍发流的照片怎么办?哈`````

胡搞瞎搞 发表于 2009-4-22 14:52:01

好是好,但一个人出去钓鱼根本就没法拍发流的照片怎么办?哈`````
漓江渔翁 发表于 2009-4-22 14:46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漓江兄,除非钓位离水面很高,其实有个钳子就可以完成自拍了。但不是必须要有自拍放流,只是想避免一地死鱼的血腥场面,那不符合发烧友论坛所遵循的掉后放流的理念。

巨物杀手 发表于 2009-4-22 15:06:26

我只享受钓的过程,钓后我还是要尊重对手的!!

东吴 发表于 2009-4-22 15:08:57

钓后放流是一种心态,仪式并不重要

等到有一天大家都放流了,我们能享受到的更是鱼类资源稳定,钓场丰富的回馈

希望不是我一个人在梦想

自由飞翔 发表于 2009-4-22 15:58:56

散人 发表于 2009-4-22 15:59:55

支持!希望成为钓鱼人的共识。从我做起,当大家都不以鱼获为目的时候,钓鱼运动将真正成为一项高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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