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 发表于 2009-4-22 13:43:15

俱乐部通知

经发烧友俱乐部理事会及俱乐部部长会议决定:

即日起,俱乐部会员中未曾提交“十个放流帖”的俱乐部会员,须在7月1日前。补发放流帖报告。
未能如期完成或报告数量不够者,将被取消俱乐部会员资格。

特此通知。

2009.04.22.

南极 发表于 2009-4-22 13:44:06

本帖最后由 南极 于 2009-4-22 16:05 编辑

已提交“十个放流帖”会员名单:

阿丸
熊猫
清一色

霸王枪 发表于 2009-4-22 13:50:35

支持...

胡搞瞎搞 发表于 2009-4-22 14:01:17

我也准备

叼鱼郎 发表于 2009-4-22 14:54:00

我一年也路不到十条鱼,看样子我还是先退了吧。但我绝对是支持放流的!

xiaofan 发表于 2009-4-22 15:44:12

不知道什么意思!对于存心想来学习的人来说是否是一种伤害!对于大城市来说周边只有腐败塘呢!对于有人放流作假(反正我是看到过)呢!对于取消资格再注册呢!。。。。

蹄子 发表于 2009-4-22 15:49:00

放流的争议无处不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论坛在先,加入在后,自然支持!

南极 发表于 2009-4-22 15:59:08

这是“拟饵发烧友俱乐部”内部会员的通知。
不是对论坛会员的通知。

请大家有空多了解一下“拟饵发烧友俱乐部”。

胡搞瞎搞 发表于 2009-4-22 16:02:32

嗯,看来出现了误会

蹄子 发表于 2009-4-22 16:27:01

呵呵,针对高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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