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講仁 发表于 2008-8-25 23:57:57
4,5,8,9 點的粗體字部份小弟是非常同意狗版的說法 ﹗[就是那么帅]flyhong 发表于 2008-8-26 00:18:11
36_2_35 楼主的话跟名很贴啊!照说那菊一文字,shimano,daiwa等世界品牌的研发不就傻B了?姑苏炮兵 发表于 2008-8-26 00:45:24
36_2_33 36_2_33清河.泰然 发表于 2008-8-26 00:48:49
绝非真理的真理!36_2_35要学路亚 发表于 2008-8-26 18:40:47
我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玩得高兴就行呗!休闲者 发表于 2008-8-26 21:49:50
不迷信,理智得很!赞一个!左鲆右鲽 发表于 2008-8-26 22:01:07
跟大河比较手法,跟阿k争论装备,跟老胡比改造雷蛙,还有跟狗兄辩论,都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培培 发表于 2008-8-26 22:06:38
收藏,讲得非常好。逆风而行 发表于 2008-8-26 22:44:17
皆是有才之人:36_2_5F25断层 发表于 2008-8-26 22:58:42
原帖由 左鲆右鲽 于 2008-8-26 22:01 发表 http://www.lurefan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跟大河比较手法,跟阿k争论装备,跟老胡比改造雷蛙,还有跟狗兄辩论,都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
左版这个话说的实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