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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关于举办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16—17日、30—31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举办两分场的“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
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旨在丰富我国的垂钓项目,引导并推动舟钓运动在国内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中国舟钓运动的国际交流。入围本次比赛前20名的选手,将代表中国队参加2014年中国升钟湖国际舟钓大奖赛。 现将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规程印发你们,望遵照规程开展报名参赛工作。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卡亚克(北京)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常熟市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四、支持媒体 《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中国体育报、《搏鱼天下》杂志、《钓鱼》杂志、《垂钓》杂志、《户外钓鱼》杂志、《海峡钓鱼》杂志、《钓鱼人》杂志、《钓具博览》杂志、海峡钓鱼网、中国钓鱼运动网、亚太钓鱼网、渔具U88、路亚发烧友论坛。
五、纪念品及指定用品提供 指定用饵-东莞路亚发烧友 指定钓竿-威海宝飞龙 指定渔轮-宁波中源欧佳 指定钓线-广州渔星 指定鱼钩-BKK 黑金刚 指定服装(帽子)-北京维卡莱林 指定活鱼袋-北京维卡莱林 指定眼镜-深圳渔跃工坊 指定救生衣-河北森林狐
六、举办时间及日程安排 第一场比赛时间安排: 8月13日:裁判员及工作组报到 8月14日:媒体及运动员报到,晚上进行运动员理论培训 8月15日:水上实操培训及试钓 8月16日-17日:正式比赛。 第二场比赛时间安排: 8月27日:裁判员及工作组报到 8月28日:媒体及运动员报到,晚上进行运动员理论培训 8月29日:水上实操培训及试钓 8月30日-31日:正式比赛。
七、举办地点 常熟市尚湖风景区水域
八、参赛人员 全国各地城市为单位派员为主体,每场限100人,额满为止。
九、比赛项目 皮划艇路亚钓混合鱼重量赛
十、报名、参赛费、报到说明 1、报名 请参赛运动员致电CAA授权舟钓赛事运营商卡亚克(北京)体育娱乐有限公司电话:010-67163677或18622299929,杨汉池先生进行赛事登记报名,或以邮件形式将个人信息(名字、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发送至官方邮箱tournaments@kayakfishing.com.cn进行报名。 2、参赛费 每人600元(运动员交通及膳宿自理,承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并于报到日免费提供上海虹桥机场大巴统一接送) 3、报到 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间分别为2014年8月14日15时前和2014年8月28日15时前,报到地点为常熟市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十一、竞赛办法 (一)组委会提供统一标准装置的50艘皮划艇作为作钓用船,100名运动员在大会划定的区域,每组50人分A/B两组进行作钓;(上午、下午具体开赛时间视当天天气情况,由总裁判长提前一天公布) (二)比赛时钓手使用的每支钓竿,仅限使用单个拟饵、不得拖钓,不得使用阿拉巴马等“由多拟饵组合”类型拟饵。 (三)比赛有效鱼种为鳜鱼、鲌类(翘嘴、红梢、青梢),鲶鱼、黑鱼、青鱼、鳡鱼6种混合鱼; (四)比赛成绩依据为6种有效混合鱼5尾总重量,以总重量最重者排名第一,次之第二,依此类推。 (五)个人总成绩以两天2场重量相加为依据,2场总重相加为总成绩,多者为先排定名次;总重量相同时,第一副本分为单场重量,多者排前;第二副本分为2场渔获单尾最重者排前;未受处罚者列前;如都相同,以抽签排定名次。
十二、奖项设置(每场奖项) (一)总成绩奖,每场总奖金30000人民币: 第一名:奖金100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58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30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四名:奖金22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五名:奖金20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六名:奖金18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七名:奖金16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八名:奖金14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九名:奖金12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十名:奖金10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二)单尾重奖(6种对象鱼最重一尾): 奖金1000人民币,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三)中国国际舟钓大奖赛参赛资格 每场比赛取成绩最好前10名选手,入围参加将于2014年9月举办的“2014中国国际舟钓大奖赛”,共计20名。
十三、纪律监察及仲裁机构 赛事组委会按规定设立纪律监察及仲裁委员会,独立行使赛事纪律监察及仲裁职能。
十四、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意外风险责任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权益声明 CAA拥有对所有比赛照片的独家使用权。参赛选手需无条件授权给到CAA及相应赞助商可以使用比赛中的名字,音频,肖像以及人物介绍用于CAA制作的商品、推广活动以及文章或媒体发布,且不享有获得相应报酬。 十六、本竞赛规程最终解析权归中国钓鱼运动协会(CAA)。
2014年CAA舟钓选拔赛 竞赛规则 一、赛前场地封闭 组委会划定的比赛场地自2014年8月9日起封闭,在比赛开始前由裁判员监督下进行全体运动员统一试钓,不允许个人私自试钓。
二、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选手报名按照CAA规定流程申报后参加舟钓资格培训,并经过实际驾控能力资格成绩合格并获得《中国舟钓项目驾舟资格证》后,方可获得参加比赛的资质。
三、报到注册、检录、抽签 1、参赛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及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运动员一经报到,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各项安排; 2、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60分钟到检录处等候检录,抽签;检录、抽签不到者按弃权论处, 已检录、抽签的运动员未经检录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检录处; 3、参赛运动员凭参赛证抽签进行分组和确定作钓船只;抽签时由参赛运动员互相监督,组别和船号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四、赛前检查 1、运动员钓具、拟饵自备,自备用品赛前应配合裁判员对竞赛用品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钓竿、钓组、用饵等; 2、运动员应接受裁判员对救生设备、船只的安全检查; 3、比赛船装有录像监控系统对比赛全过程进行摄录,比赛出发前裁判将对录像装置进行检查。录像监控系统,为裁判监管的重要部分。除设备自身品质问题外,任何意外或选手人为干扰导致的设备无记录的原因,经裁判认定后,当场成绩无效。
五、竞赛细则 1、每组单场比赛时间为4小时,每天上午、下午各一场,共2天; 2、运动员应遵循自钓、自存、自取的准则;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 3、必须使用标准拟饵(软饵、硬饵、亮片、复合拟饵),严禁使用生饵,活饵,粉饵及有损鱼类的有毒有害物品,比赛期间严禁参赛运动员相互串饵; 4、比赛时允许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多支,准许交替使用,但禁止同时入水作钓,可以使用抄网,允许使用探鱼器; 5、在比赛中提倡使用无倒刺鱼钩;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倒吊钓组只准使用一枚钩子,路亚硬饵不得超过3枚鱼钩,不得使用双饵作钓; 6、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在指定区域作钓,船钓禁止上岸;在比赛期间,不得擅离船只,所有钓获均需在船只内完成,因故需离开钓位或弃船上岸时,需向当值裁判员请假; 7、运动员需独立操作钓鱼艇,不得借助外力固定船只或锚泊作钓; 8、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有干扰他人作钓和通航的行为; 9、有效鱼品种按规程约定的为准,20CM以下长度(鱼嘴至鱼尾处)的鱼获无效,死鱼无效;作钓过程中无效鱼应即时放回水体,有效鱼放入存鱼箱,活鱼箱最多只能存放5尾鱼,如钓获更大鱼,需先进行选择,并将多出鱼获直接放生,裁判员会随时对运动员活鱼箱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此规则,取消当场比赛成绩。 10、组委会为比赛期间钓获的特大鱼(超过50公分)提供活鱼袋,运动员可随时向裁判申请提前返回称重,称重时间计入比赛时间,不额外延长比赛时间。 11、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禁止使用手机通讯工具相互联系,如遇到特殊或者意外情况,可使用手机向赛事统一官方电话进行沟通联系;不得在钓场随手乱扔垃圾,个人在比赛中产生的垃圾应收集后投放在指定地点或容器; 12、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需将鱼获提交至称重处计量,比赛成绩经本人和其他在场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3、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会制度,尊重裁判与工作人员,听从指挥。 14、赛船的安全行驶规定: (1)比赛中,船与船在施钓中间隔距离必须保持在50米以上,以先到船只为准;即便是一船做钓、一船通行时,行进船只也要保持50米以上距离绕行正在做钓船只。两船同时行进过程中交会间距也必须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禁止船与船靠拢、并船,私自互相换船,相互碰撞、干扰其他船只; (2)发现船动力出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组委会紧急救援,非紧急情况不得弃船上岸。比赛结束前30分钟以内,发生动力问题责任自负; (3)参赛船必备划桨,运动员比赛全程必须穿着救生衣 (4)参赛船进出码头(起点-终点)必须按组委会规定路线行驶,比赛结束时,船只进入停靠码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靠近码头水域的任何移动都必须以低速行驶; (5)组委会统一为每名参赛钓手配备对讲机一台、运动员需佩戴耳机,遇到紧急情况,可与组委会沟通。
六、违规处罚细则 1、警告 对运动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警告1次: (1)不注意个人形象者; (2)竞赛活动中各环节迟到者; (3)比赛时大声喧哗者; (4)抢先出发者; (5)返回迟到1分钟内者; (6)超出作钓区作钓、未获鱼获者; (7)其他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行为者; (8)提前进入赛区或赛场者; (9)违背安全操作者; (10)在竞赛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接受他人技术指导者。 2、罚减当局200g渔获 (1)经警告不服从者; (2)私自试钓者; (3)比赛时大声喧哗警告无效者; (4)比赛中运动员抛投越位、警告无效者; (5)进入他人做钓区域、或干扰他人,被确认事实成立者; (6)抢先出发二次者; (7)私带通信工具者; (8)将未达规格或无效鱼获带至计量现场者; (9)带回超量鱼获者; (10)比赛中串饵者; (11)使用侮辱或辱骂性语言及动作者; (12)垃圾未作处理者。 3、取消本局比赛资格 (1)在一局比赛中, 两次以上故意犯规者; (2)在比赛中违规更换参赛人员者; (3)比赛装备及用饵违规者; (4)故意造成鱼获死伤者; (5)超过返回时间10分钟以上者; (6)以任何方式夹带, 私藏有效鱼的行为者; (7)私自弃船登岸者; (8)不服从管理, 肆意干扰,扰乱比赛者; (9)用活饵施钓者; (10)干扰造成对其他运动员不良影响者; (11)不穿救生衣者; (12)私带通信工具并且使用者; (13)比赛后故意将有效鱼放弃者; (14)拒绝裁判员对钓具、钓竿、拟饵等检查者 (15)竞赛时非独立操作者; (16)三次(含第三次)进入他人做钓区域、或干扰他人做钓,被确认事实成立者。 (17)返回码头称重时,活鱼箱存鱼超过5尾者。 4、取消全场比赛资格 (1)使用生饵、活饵、粉饵,有毒有害饵料及诱钓物质做窝者; (2)船与船靠拢,并船,私自互相换船,相互碰撞 ,干扰其他船只正常行驶作钓者; (3)借助外力固定船只或锚泊作钓; (4)故意破坏船体及设备,监督摄录机,动力装置,码头公共设施者,(损坏设备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0元人民币); (5)渔获作假者(如夹带、塞重物等); (6)故意多次违反竞赛规则,无理取闹,严重扰乱赛场秩序者; (7)严重违背和损坏安全设备及措施、造成不安全因素者;干扰突发事件应急和急救措施实施者; (8)运动员严禁使用酒精和药物,赛事期间严禁饮用任何酒精饮料或者药物(处方药及非处方药除外),如若违反,将取消参赛资格; (9)所有参赛选手需遵循最高标准的运动员精神:友好,安全以及环保;所有违反以上赛事精神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七、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八、解析权 本规则最终解析权归中国钓鱼运动协会(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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